|
郑州市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租用病房床位费延续执行的申请》(郑儿童[2009]125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你院租用病房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双人间(带卫生间,共16张床)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马桶、高档面盆、淋浴、电视、空调、橱柜、供暖设施等。 30元/床·日。 二、三人间(带卫生间,共94张床)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马桶、高档面盆、淋浴、电视、空调、橱柜、供暖设施等。 20元/床·日。 以上床位费均含取暖、降温费。请你院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后方可收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10年2月1日起试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