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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宣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宣政秘[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5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的请示》(宣规〔200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工程编号C-1-08-018,以下简称《学校布点规划》)。同意到规划期末(2020年),市区建设幼儿园约72~96所、小学约47所、初中约21所、普通高中约9所、职业中学约4所、大专院校约1所、其它学校约3所。
  
  二、结合地块、片区详细规划的制定,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依据地块、片区容量,科学合理核定建设标准及规模。
  
  三、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核定用地指标。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m2,初中不低于25m2;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14m2,初中不低于20m2。核定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并体现集约节约城市用地的原则。
  
  四、《学校布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和谐宜居的山水旅游城市”建设各具风貌特色的校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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