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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5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1.推行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园林绿化信息系统,把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扩展到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管理养护、防虫治病的全过程,把城市所有绿地、树木、花草全部纳入到数字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到快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2.抓好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有关标准,创新管理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管养力度,加强检查考评。抓好在各县(市、区)开展的“月季杯”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在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开展的“登台阶、上水平、创一流”园林绿化管理竞赛考评活动,在参与管理的绿化管养公司中开展的“滚动晋级、优胜劣汰”竞赛考评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园林绿化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对各类绿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全程监控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砍伐或移栽树木数量的控制与跟踪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毁绿、占绿行为,保护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成果。
  
  4.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市园林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职能,按照《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备案制度、参加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竣工备案制度。建立园林绿化质量监督机制,完善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园林绿化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园林学会功能优势,制定行业章程和自律规范,加强园林行业内部管理和约束,促进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园林科研工作
  
  1.加强科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园林科研体系,健全园林科研机构,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建立和培养园林专家队伍,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加强技术人才培训,提高科研人员队伍素质。
  
  2.加强植物引种、驯化和技术交流。加强市树法桐、市花月季的研究保护工作,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市树法桐的影响力和市花月季的档次品位;加强古树名木的登记统计、挂牌保护工作;加强新植物品种资源的收集保护及引种推广,加强优良地被植物和色叶植物的引种驯化及技术推广;加强植物管理养护、修剪整形及造景艺术的研究交流;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和疫情的防治防控。
  
  3.加强节约型园林研究。大力倡导“以植物为主体、水土为要素”的园林建设理念,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建设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在园林绿化的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节约集约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和能源,以最合理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园林绿化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抓具体。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加大园林绿化资金投入,建立专项基金,使园林绿化投入与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协调一致。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入运作模式,引入多方资金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园林绿化建设投融资机制,促进园林绿化的快速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程质量。各级园林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高水平管理服务,建设园林精品,创造一流工程。市园林部门要加大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力度,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跟踪检查机制,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比活动,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
  
  4.加大奖惩力度,完善考评机制。市政府建立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各单位对公园游园绿地建设、乔灌木栽植和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的领导重视程度、落实任务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园林绿化集中整治效果将纳入到年度考评内容之中,采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市政府将对完成公园、游园绿地建设等任务成绩突出和管理工作先进的单位实施奖励,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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