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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5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在建铁路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铁路行业主管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内的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的管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企业配合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时向所在地质量技监部门办理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
  
  (四)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加强与铁路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要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起重机械事故隐患,并按照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危险因素。要坚决杜绝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无证维保,拒绝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铁路沿线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保障在建铁路建设的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排查、分析当前事故高发设备的种类和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紧密配合,措施到位,严控事故,建立铁路起重机械管理的长效机制,以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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