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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综合[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注:根据填报情况在选项上打“√ ”)
  
  我公司确认:提交的本年审报告书及年审材料所报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遵守《典当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处罚记录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执行机关
  
  时间
  
  
  
  
  
  
  
  
  
  
  
  
  
  
  
  
  
  
  
  
  
  
  
  
  
  
  
  
  
  
  
  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设
  
  区
  
  市
  
  经
  
  贸
  
  委
  
  初
  
  审
  
  意
  
  见
  
  
  
  (初审意见应包括材料审查完整性、符合性情况,日常监管发现违规情况,执行新会计制度情况,以及初审结论,是否准予通过及通过类型)
  
  签字:年月日
  
  送达记录
  
  
  
  
  
  典当行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许可证副本流水号
  
  
  
  
  
  设区市经贸委
  
  收件人
  
  
  
  收件人
  
  电话
  
  
  
  收件日期
  
  
  
  填写要求:
  
  1.本年审报告书应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当清晰工整。
  
  2.本报告书“审批登记事项”:按2009年年初《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载明的事项填写。
  
  3.本报告书“股东及其出资情况”:指出资本典当行的投资者名称及其出资额。
  
  4.本报告书“分支机构情况”指本典当行出资设立的分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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