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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刘向阳副市长
  
  副组长:
  
  范立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彦春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员:
  
  谢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文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焦伟光市监察局副局长
  
  闫立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福洲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宪忠市质监局副局长
  
  邹峰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邓伟儒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宝龙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士平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新纪铁路本溪车务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无疫区评估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李士平(兼)。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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