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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办函[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6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安、富阳、长兴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0〕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2010年1月27日9时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我省参加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动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会议地点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824会议室。
  
  三、会议时间
  
  2010年1月27日9时,会期半天。
  
  四、参会人员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和临安、富阳、长兴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一)2010年1月26日抵达杭州的参会人员,请于26日下午到东海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报到,其余人员请于1月27日8时50分前直接到省局824会议室报到。
  
  (二)需安排住宿的,请于1月25日11时前电告省局矿山处(电话:0571-87053676、87053043),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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