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残疾人专用车管理的通告》等15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公安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残疾人专用车管理的通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年第10期) 2.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年第16期) 3.关于深圳市2002年度暂住证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公(人)字〔2002〕229号) 4.关于2002年度暂住证办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公(人)字〔2002〕333号) 5.关于规范部分路段机动车行驶路线的通告(深公通〔2002〕7号) 6.关于印发《深圳市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办法》的通知(深公通字〔2002〕16号) 7.关于办理2003年度暂住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公(人)字〔2003〕319号) 8.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宝安龙岗两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年第43期) 9.关于北环路按车型分道行驶的通告(深公通〔2004〕2号) 10.关于印发《深圳市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公(网)字〔2004〕131号) 11.关于印发《深圳市互联网接入服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公(网)字〔2005〕166号) 12.关于限制货车及小型面包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深公交(通)〔2005〕17号) 13.关于暂时解除后海大道夜间大货车限行的通告(深公交(通)〔2005〕27号) 14.关于调整泥岗路东往西方向大型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深公交(通)〔2005〕30号) 15.关于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微型视频监控设备的通告(深公通〔200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