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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皖粮调函[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7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粮食调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
  
  现将《2010年粮食调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2010年粮食调控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为中心,引导粮食生产,服务粮食消费,加强粮食调控,保持市场稳定,助推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
  
  主要目标:正常年景全社会粮食收购量900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500万吨;保持粮食购销总量基本平衡;地方粮食储备达到*万吨以上,食用植物油储备达到*万吨以上。
  
  主要工作:
  
  1.准确把握粮食供求形势,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认真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立足保障国家安全,增强调控基础,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方法,掌握调控艺术,提高调控水平。促进粮食总量、区域和品种结构平衡,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适时召开主要粮食品种收购形势座谈会,深入分析粮食生产、收购、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指导各地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和分析,逐步建立健全粮食信息发布制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统计数据发布行为,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拓展信息服务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促进粮食流通,服务粮食消费。
  
  2.切实做好粮食购销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完善和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资格认定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开展公平竞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粮食流通;组织好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和跨省移库,加强对拍卖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监管,督促承储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确保粮食销售正常进行;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粮经营的关系,一手抓政策性收购,一手抓市场粮购销,实行两条腿走路。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方式,加强与加工企业和销区用粮企业的合作,开展联合收购,拓宽渠道,搞活经营。
  
  3.全面建立粮食储备体系,增强调控物质基础。重点是认真总结“市县储备粮落实年”活动成果,指导市县健全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落实好储备粮补贴,建立储备粮油轮换的长效机制;抓好省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工作,优化布局和品种结构,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同时争取省财政支持,充实省级粮油储备规模,为政府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对省级储备粮油实行严格管理,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违规出局,动态管理,确保省级储备粮安全;加快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法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步伐,进一步提升储备粮管理水平,完善储备粮管理体制,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高效。
  
  4.继续加强粮食统计工作,提供可靠信息服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粮食统计制度》的规定,继续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优化调查方案,完善抽样框设计,科学合理地选择样本,认真搞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关注新形势,增强敏感性,加强统计调查研究,提高分析质量,为领导决策和咨询服务,发挥好统计功能和作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健全统计机构,保障调查经费;组织开展全社会粮食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5.积极推动粮食产销合作,促进粮食有序流通。重点协助办好第六届(福建)七省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推动我省企业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的粮食流通合作与发展。引导省内粮食企业在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粮食流通集团。主动与销区加强联系,巩固完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建立健全以销定购、以购促销、产销衔接、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产销双赢;支持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发展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建设,以此为平台搭建产销合作桥梁,提升产销合作水平,促进粮食有序顺畅流通;鼓励省内粮食经营企业和饲料企业赴东北采购粳稻(大米)和玉米,帮助企业申请运费补贴,调剂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
  
  6. 不断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继续抓好市场粮油价格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价格动态和供需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粮食应急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对紧急事件实行快速报告和处置制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督促指导没有出台粮食应急预案的市县尽快出台预案,已经出台预案的市县要完善粮食应急预案,17个省辖市和山区、库区等粮食库存薄弱的县要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增强应对粮食突发事件能力;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粮食应急队伍培训。
  
  7.努力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粮食市场行为。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协同相关处室加强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省级储备粮油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适时开展粮食统计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纳入统计范围的非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统计数据及时、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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