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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动融入到加快开封发展、实现开封复兴的大局之中,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634户,帮助企业融资105766万元;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新培育和推荐中国驰名商标1件、河南省著名商标16件,并成功处理一起恶意抢注我市旅游商标案件;积极探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一票承诺”制度,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瓶颈问题,促进了全市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和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受理消费者投申诉53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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