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惠市林[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林业局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林地征占用和调整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四)申请调整市级生态公益林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林场需委托具有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出具可行性报告。
  
  (五)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应包括下列材料:
  
  1、申请调整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申请调整的主要原因、可行性研究的主要过程和结论或调出(进)林地现状调查主要过程和结论、调出(进)地点(地名)、调出(进)总面积、调出(进)小班事权类别、生态区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市级生态公益林调出(进)情况表;
  
  3、市级生态公益林调出(进)小班地形图;
  
  4、调整市级生态公益林可行性报告。
  
  (六)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调整材料,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审批。对同意调整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林场,并抄送有关单位;对暂缓调整或不同意调整的,由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告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林场。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林场接到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调整的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注销已调出的市级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并与调进的市级生态公益林林权权属人签订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公示存档。同时,要及时调整市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做好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和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图形库等更新工作。由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的,调进的市级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地形图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盖章后,送市林业主管部门存档。由市属国有林场提出调整申请的,需由市属国有林场确认盖章后迳送市林业主管部门存档。
  
  (七)调整市级生态公益林的审批期限是20个工作日。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