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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制定政府规章草案,完善行业标准 围绕综合治理的目标,市联席会议负责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问题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法、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提供保障。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业实际,完善本行业防范、监控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技术标准,杜绝非法集资的投机行为。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及识别能力,避免盲从及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行为蔓延。 市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计划,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负责在全市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宣传教育计划,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并具体落实。 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应及时通报宣传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