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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六安市参加省十二运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大投入。市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各县区政府对所在地运动员在备战省“十二运会”训练期内以及比赛期间要加大经费投入,具体经费安排要不低于上届运动会标准。认真做好各项保障措施,保证备战和参赛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奖惩。各项目队根据下达的任务制定可行的参赛指标,完成任务全额兑现市政府奖励,完不成任务扣发一定比例的奖金。
  
  根据六发〔2004〕10号和六政办〔2004〕27号文件精神,参照其他市奖励政策,以及比照省“十一运会”的奖励标准,拟定参加省“十二运会”的奖励办法如下:
  
  对在省“十二运会”上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10000元、6000元、3000元;获4-8名按每分100元奖励;获多项名次者累积计算,其中对团体、集体项目人均按一份相应奖金标准发放;对以上获奖运动员的教练员按该运动员所获名次的100%奖金标准发放,对团体项目按二份奖金标准发放,集体项目按三份奖金标准发放,以上均累积计算;对领队及其他工作人员按获奖运动员、教练员资金总额的20%奖励标准发放;同时各县区政府可比照此实施意见出台相应的配套奖励政策;对适龄运动员升学按照六政办〔2007〕75号文件执行;对所带运动员一年以上获得3枚以上金牌(含3枚)的教练员,届时可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办法作为高水平教练员(体育特殊人才)引进,其免于笔试,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县业余体校聘用;对承担获优异成绩项目的运动队、县区体育局、体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所有获奖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及有关集体,经请示市政府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记功等荣誉表彰。
  
  附件:
  
  六安市迎接省“十二运会”工作委员会名单
  
  六安市迎接省“十二运会”工作委员会
  
  名誉主任:喻廷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任:王安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涂红松市委副秘书长
  
  刘桂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敬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执行副主任:关传兵 市体育局局长
  
  委员:涂成富市财政局副局长
  
  夏多富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宗泉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立骏市广电局副局长
  
  曹云龙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永胜市总工会副主席
  
  董永来团市委副书记
  
  胡惠市妇联副主席
  
  吴前俊皖西日报社副总编
  
  魏向阳市体育局副局长
  
  宣红兵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战野裕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光艳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昕霍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董亚杰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春辉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传银金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启权叶集试验区管委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德怀
  
  副主任:史常树、冯昕
  
  成员:王俊、张家全、黄家友、王晖、马骏、
  
  杨继祥、李邦雨、台德学、王栋、赵伟长
  
  以及赞助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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