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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温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0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尽管今年学生流较往年有所提前,但民工流集中出行的高峰仍然存在,形势比往年更为严峻。各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车船、航班密度,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市政园林、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铁路、航空、各汽车客运站、码头春运期间的旅客运输和加班运力情况。交通部门要继续提前开放客运市场,接纳第三方运力并进行合理、有序、规范利用,确保民工疏送运力落实到位;铁路部门要提早预售火车票,及时向社会公布票源信息,合理引导旅客流向各汽车客运站,减少火车站售票高峰的压力;各汽车客运站节前要采取开放式售票,以满足所有返乡旅客的购票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应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灵活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特别要保障好温州火车南站客流出行需求。
  
  在做好客运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以过程降雨为主,总降水量略偏多,平均气温略偏高,有阶段性的寒冷天气出现,冷空气强度总体接近常年略偏强,冷空气影响前暖湿气流较活跃,大雾天气较多。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吸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要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以备急需。
  
  五、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为企业员工做好服务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客运行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争创服务品牌,积极为旅客出行营造安全、舒适的运输环境。要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短信服务等媒体,主动公开票源、班次、路况等信息,为旅客提供出行便利。要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设立弱势群体专窗、上门售票和订票等方式,为旅客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票服务。各客运站场要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为旅客提供开水、晕车药等服务。同时,春运期间各单位可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广大出行旅客提供便利和服务。
  
  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地方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障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春运期间,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春运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春运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市春运办;并于每周一向市春运办书面报送上周客货运动态、安全状况、道路通阻、民工流动、旅游动态、劳动力市场等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报送市春运办。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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