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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豫台汽车安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郑豫台[2008]5号)收悉。 鉴于你公司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业务,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委托各市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82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全车检验按100元/车次执行,其中: 制动20元/车次; 灯光20元/车次; 侧滑15元/车次; 车速里程表20元/车次; 轴重10元/车次; 尾气排放(含噪声)15元/车次(实行简易工况法检测的车辆为23元/车次)。 二、出租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减免城市出租车行业有关收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358号)规定减半收费;复检按单项检验标准收费。 三、你公司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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