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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经委、工业局): 节约资源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推进节能降耗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途径,是当前及未来发展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按照《节约能源法》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十二五”节能目标分析预测前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各省辖市及其辖区内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源利用状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二、任务分工 1、各省辖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节能政策出台情况、工业能源消耗情况、交通能源消耗情况由各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填报(表1-1、表1-2、表1-3、表1-4)。 2、列入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应填报企业基本情况、综合情况和能源实物平衡表(表2-1、表2-2、表2-3)。 3、各省辖市辖区内电力、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煤炭、造纸、纺织等9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耗情况由各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会同统计、工业等部门,根据辖区内各企业上报的报表进行汇总填报(表3-1至表3-9)。 4、辖区内所有合成氨生产企业应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能源消耗、余热利用等基础表格(表4-1-1至表4-1-19、表4-3),各省辖市根据企业上报数据汇总填报合成氨行业有关情况(表4-2-1、表4-2-2、表4-2-3)。 三、进度安排 2010年1月26日前,各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 2010年2月26日前,各省辖市完成各项报表的汇总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汇总情况,形成本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测算分析报告,初步研究提出本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节能潜力效果预计; 2010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十二五”节能目标分析预测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省辖市高度重视此次“十二五”节能目标分析预测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省辖市此次上报的节能目标,是省政府分解下达各地区“十二五”节能指标计划的重要依据。省辖市可委托省内外有关研究机构,对本地区“十二五”节能潜力进行分析,以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 2、请各省辖市在3月8日前,将本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测算分析报告、各行业和各企业上报的原始纸质报表(均为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全省“十二五”节能目标测算的调研和分析预测工作,由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 本通知及各项报表的电子版可登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hndrc.gov.cn)、河南省节能监察网(www.hnjnjc.gov.cn)自行下载。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霆董巨威 联系电话:0371-69691415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瑞芹侯小阁 联系电话:67781284,13703717002;67781163,13700887827 电子邮箱:rqzhang@zzu.edu.cn;houxiaoge2005@163.com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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