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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办科教[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2010年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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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述一系列项目活动,逐步建立起“省市卫生部门指导与自主推广相结合、机制建立与专项活动相结合、区域推广与建立示范相结合、技术筛选与效果评价相结合、技术引进与研发创新相结合”的推广工作机制和技术应用保障机制,逐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三、深入实施科教兴卫工程
  
  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强化过程监督管理,注重年度考核与动态管理相结合。2010年进行终期年度现场考核评估,严格按照建设培养合同,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核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核查相关研究的原始数据,确保考核工作科学、真实、有效。根据建设和培养成绩,遴选出“科教兴卫”工程杰出贡献奖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在2010年底进行会议表彰。
  
  以创新平台、创新团队为切入点,加强调研,着手研究制定我省“十二五”(第三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整体规划。与组织、人事、医政、疾控、国合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探索建立“科教兴卫”工程与省“333工程”、临床重点专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等合作共赢机制,打破体制区域限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选择代表学科发展最前沿的技术项目进行联合研究攻关,全面提升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争取使相关学科走在全国前列。
  
  四、加强医学教育管理
  
  一是学校教育,重点加强全省卫生职业院校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和实验实训基地等基础性建设,关注学生的人生价值观、职业道德和终身学习观念的塑造。逐步理顺全省包括远程网络教育在内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格局,有效规范教学点审批和专业设置。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对全省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进行逐一甄别、梳理,重新认定,并加强管理。
  
  二是毕业后教育,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建立临床岗位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从2010年开始,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新进并拟从事临床岗位工作的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012年以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的临床岗位不得聘用未经规范化培训、未取得专科医师或全科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加强培训基地基础建设和带教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巡视制度,重点加强对专科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监管。继续开展临床药师和专科护士培训工作,2010年计划培训专科护士200人。探索开展全省护理人员和疾控、监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是继续医学教育,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推广应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和IC卡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抽查率不低于10%。探索我省农村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新模式。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与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按照《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做好全省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
  
  探索建立实验室认可备案、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医学伦理、科研诚信和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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