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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1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通归读公园东山教育基地观光游览车的通知

梅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宜居宜业建设的新成果,充分体验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融合、山水风光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的现代城市新内涵,经市政府同意,梅州城区将增开环保型电瓶车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城区观光游览归读公园、东山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光游览行驶路线由市公安交警部门设置通行标志和划定行驶专用道。
  
  二、行驶路线:迎宾馆(总站,上落站1)--沿江路--家书抵万金雕塑(人行浮桥,上落站2)--田间情歌雕塑(新中路口,上落站3)--扬帆雕塑(丽都路口,上落站4)--七孔闸(上落站5)--秀兰大桥--东山教育基地(上落站6)--客家博物馆(上落站7)--江边路--历史文化街--剑英纪念大桥--迎宾馆。
  
  三、开通时间:2010年1月25日。
  
  四、观光游览车由市旅游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五、梅江区政府、市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增开归读公园、东山教育基地观光游览车的相关工作。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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