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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消防支队安德门、盐仓桥家属楼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按照与南京市消防支队的合同约定,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在0.35元内收取。 二、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物业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