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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城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建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美化我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改善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品质提供示范和样板,2009年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了“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经过各区一年的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09〕88号),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决定将海曙区江厦街等9条道路命名为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具体名单如下: 一、海曙区(2条) 江厦街(江厦桥--药行街) 灵桥路(药行街--解放南路) 二、江东区(2条) 彩虹路(中山东路-新河路) 百丈路(灵桥-甬港路) 三、江北区(1条) 槐树路(解放桥-西草马路) 四、鄞州区(1条) 钱湖北路(四明路-鄞县大道) 五、镇海区(1条) 城河西路(苗圃路-南大街) 六、北仑区(1条) 明州路(新大路-长江路) 七、宁波国家高新区(1条) 杨木碶路(江南路-丹桂路) 希望各区再接再厉,以“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为样板,在新的一年中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争取更好的成绩,为我市城市管理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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