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城管局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2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命名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的通报

各区城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建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美化我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改善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品质提供示范和样板,2009年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了“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经过各区一年的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09〕88号),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决定将海曙区江厦街等9条道路命名为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具体名单如下:
  
  一、海曙区(2条)
  
  江厦街(江厦桥--药行街)
  
  灵桥路(药行街--解放南路)
  
  二、江东区(2条)
  
  彩虹路(中山东路-新河路)
  
  百丈路(灵桥-甬港路)
  
  三、江北区(1条)
  
  槐树路(解放桥-西草马路)
  
  四、鄞州区(1条)
  
  钱湖北路(四明路-鄞县大道)
  
  五、镇海区(1条)
  
  城河西路(苗圃路-南大街)
  
  六、北仑区(1条)
  
  明州路(新大路-长江路)
  
  七、宁波国家高新区(1条)
  
  杨木碶路(江南路-丹桂路)
  
  希望各区再接再厉,以“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为样板,在新的一年中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争取更好的成绩,为我市城市管理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