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土[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局请示》(莆国土资[2009]第30号)及有关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偿收回市政府《关于批准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征用土地的批复》(莆政[92]土涵字第018号)划拨给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0.6533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回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该幅地块收回后,作为市政府储备地。其他具体项目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应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