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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2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农村科技科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攻关、开发研究计划;指导星火计划和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负责全市科技兴县工作;负责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科技培训;指导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等相关工作。
  
  (五)成果专利科
  
  负责拟订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转化项目认定、转化与推广、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的计划编制与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奖的申报;负责市政府科技奖励的评审和向国家及省申报科技奖励项目;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全市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统计及相关信息的预测、分析工作。
  
  (六)国际合作科
  
  负责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相关事项及科技顾问组织的服务联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系统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统战、维稳工作;承担市纪检委、市监察局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人员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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