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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农村科技科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攻关、开发研究计划;指导星火计划和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负责全市科技兴县工作;负责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科技培训;指导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等相关工作。 (五)成果专利科 负责拟订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转化项目认定、转化与推广、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的计划编制与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奖的申报;负责市政府科技奖励的评审和向国家及省申报科技奖励项目;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全市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统计及相关信息的预测、分析工作。 (六)国际合作科 负责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相关事项及科技顾问组织的服务联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系统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统战、维稳工作;承担市纪检委、市监察局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人员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