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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志·2010》编纂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各驻沈单位地方志办公室:
  
  现将《沈阳市志·2010编纂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本年度市志志稿撰写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保证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沈阳市志·2010》编纂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记述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地记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工作为主线,围绕全面完成“五大任务”、加快实现“三大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迈出新步伐的重大成就。
  
  二、框架设计
  
  1.《沈阳市志·2010》由市长陈海波作序。
  
  2.采用条目体及述、志、记、传、图、表、录等体裁。
  
  3.正文由总述、大事记、自然环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人物9个部分组成,农业、工业、服务业、城建部分设综述。
  
  4.篇幅75万字左右,16开本。
  
  5.全书由市地方志办公室总纂成书出版。
  
  三、编写要求
  
  1.要遵循《沈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志体要求记述,内容务求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2.要认真参照《沈阳市志·2009》篇目设计,结合市志办提供的参考篇目及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条目设计,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可增设新内容。
  
  3.要对全市的重要事件,如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重要举措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国庆安保等内容详加记述。
  
  4.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编纂思想,提供本单位的优秀人物简介,以入选人物志。
  
  5.要强化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认真贯彻《沈阳市志书写规范》,精心搜集资料,精心撰写志稿,文字力求简练、朴实、流畅,数据力求准确无误,与上年呼应,防止差错。
  
  四、时间安排
  
  2010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志稿编写任务,并向市志办报送电子文本、纸质稿各1份。
  
  联系人: 陈伟Email:sydfz0604@163.com
  
  俄文亮Email:ewl2007@qq.com
  
  联系电话:2273436982702681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5楼(原沈阳日报报业大厦,辽宁日报社对过)
  
  邮政编码: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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