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穗教办[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第二届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少年宫:
  
  为充分发挥少年宫在校外艺术教育培训的示范作用,挑选优秀节目参加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我局决定于2010年举办广州市第二届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现将比赛方案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积极参赛。
  
  (联系人:李耀喜,联系电话:22083679)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2010年广州市第二届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文化馆
  
  由主办和承办单位成立比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地点:广州市文化馆公共文化学习中心(海珠区新港中艺苑路47号)。
  
  二、比赛舞种与形式
  
  (一)舞种: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爵士舞、踢踏舞、外国土风舞等。
  
  (二)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
  
  三、节目要求
  
  (一)此次参赛作品必须是2009年1月以后创作,没有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项的原创作品。
  
  (二)提倡鼓励创作反映少儿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题材。
  
  (三)每个节目不超过6分钟(舞种不限、形式不限、人数不限)。
  
  (四)作品注重舞蹈本体,不提倡大型道具制作,不允许吊挂布景。
  
  四、参赛对象及节目数量
  
  各少年宫在职及受聘舞蹈教师(但不得聘请专业团体舞蹈编导)均可参赛,以自愿为原则,节目数量不限。
  
  五、评选办法
  
  (一)评奖分作品奖和表演奖两项进行,组委会将聘请专家评委对所有决赛节目按水平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评奖的数量设置,将适当考虑舞种的平衡和表演形式的平衡,以确保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在评选中还将适当鼓励群舞节目。
  
  (三)组委会将给编导和辅导教师、表演学生颁发获奖证书以之鼓励。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定于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下午,在广州市少年宫蓓蕾剧院进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10年5月27日至28日将节目报送到市文化馆培训辅导部,联系人:吴杨漾,电话:84219456,传真84223515,E-mail:pxfd84219116@163.com。
  
  附件:
  
  2010年广州市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参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节目名称
  
  
  
  
  
  节目种类
  
  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爵士舞()、踢踏舞()、外国土风舞()
  
  
  
  节目形式
  
  独舞( )、双人舞( )、三人舞( )、群舞( )
  
  
  
  编导
  
  
  
  
  
  辅导
  
  
  
  
  
  作曲
  
  
  
  节目时间
  
  
  
  创作时间
  
  
  
  
  
  演员人数
  
  及
  
  演员名单
  
  
  
  
  
  
  
  节目简介
  
  
  
  
  
  是否获得过市级以上
  
  奖项
  
  
  
  备注:1、此表可复印。
  
  2、请于2010年5月27日至28日将此表交到广州市文化馆培训辅导部,联系人:吴杨漾,电话:84219456,传真:84223515,电子邮箱:pxfd84219116@163.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