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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治理石材行业环境污染,促进石材行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9〕1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力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万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丽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卓金贤(市环保局局长)
  
  林仁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国华(市经贸委副主任)
  
  占飞豹(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金盘(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元模(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张宇(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梁黎生(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沈祥开(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建山(市执法局副局长)
  
  陈天河(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国富(市水利局副局长)
  
  崔建兴(市国税局副局长)
  
  何瑞铿(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朝晖(莆田电业局副局长)
  
  张平生(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卓金贤局长兼任。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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