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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委
【发文字号】 穗建环[2010]8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现场咨询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听取市民对整治工程实施过程扰民的反映,为群众排忧解难,动员全体市民参与、支持及配合各区开展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委拟定了《广州市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现场咨询会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并于2010年1月20日下午5时前将本区举办现场咨询会的地点报市城乡建委环境整治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广州市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现场咨询会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听取市民对整治工程实施过程扰民的反映,为群众排忧解难,动员全体市民参与、支持及配合各区开展的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通过开展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市民群众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投诉;宣传我市开展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部署,发动市民群众进行监督;征求市民群众对我市加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让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更深入人心,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题
  
  本次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现场咨询会宣传咨询活动的主题为:“改善环境,市民当家作主;及时整改,建设和谐美丽广州需要您的参与”。
  
  三、主要内容
  
  1.宣传我市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接受市民群众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咨询和投诉,解决市民群众关于建筑物外观整饰工程等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疑问。
  
  2.通过咨询活动,建立广州市对迎亚运工程文明施工整改的三大机制。包括:
  
  (一)通报机制。市、区建设部门对不按规范、不落实文明施工要求的施工单位要予以通报。
  
  (二)追究机制。由业主单位按合同对违约施工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制裁机制。对中标单位因野蛮施工、扰民施工等不文明施工而导致直接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行为,政府分门别类进行整改,采取黑名单通报、处罚、降级、限制参加新工程投标、清出广州建筑市场等。
  
  四、形式
  
  1.印发宣传资料。包括:
  
  ①印发迎亚运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致市民的公开信;
  
  ②印发我市及各区接受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诉的联系人及电话;
  
  ③印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法规、要求等。
  
  2.现场张挂宣传图片和海报。
  
  3.现场接受市民群众咨询和投诉、反映等。
  
  五、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10年元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全市设中心会场及各区设分会场同时举行。市中心会场设在人民公园南广场,各区分会场由各区自行确定。
  
  六、参加活动范围和人员
  
  (一)市级主会场
  
  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市信访局、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主要领导及各业务处室领导参加市中心会场工作,包括接受市民群众咨询、派发宣传材料等。
  
  (二)各区分会场
  
  各区分管副区长、建设局、国土房管分局、规划分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参加分会场工作。
  
  (三)各街道现场咨询
  
  越秀、荔湾、海珠等纳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的街道,要相应组织现场咨询会,听取当地居民的投诉和建议。组织工作由各区负责布置。
  
  (四)各单位、各区及有关新闻媒体动员、发动市民群众参加咨询活动。
  
  七、会场布置
  
  1.市中心会场设拱门、会标:广州市“集中力量促大变,全力以赴迎亚运,努力建设和谐美丽广州”、“改善环境,市民当家作主;及时整改,建设和谐美丽广州需要您的参与”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中心会场。
  
  2.各区分会场设拱门或横幅会标:广州市“集中力量促大变,全力以赴迎亚运,努力建设和谐美丽广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区分会场)。
  
  3.市中心会场和各区分会场分设环境整治资料图片区和现场咨询区(宣传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
  
  八、经费
  
  1.市城乡建委负责市中心会场经费和资料印制等经费;
  
  2.各区负责分会场布置经费并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九、分工
  
  由市城乡建委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一)市中心会场:
  
  1.主办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负责总体宣传报导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总体方案和总协调,其中:委宣传处负责撰写致市民公开信并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工作;委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和安排,印制群众投诉问卷;相关业务处室及质监站、安监站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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