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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元月9日,我省扬州市发生了卸料平台坍塌造成3人死亡事故,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我市春节前后,特别是“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
  
  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严寒期,许多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冬季施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一是要认真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三是要加强对室内明火作业和生活区取暖用电的管理,严防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地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凡不符合规定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均要记录在案,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四、做好建筑工地的安全保卫和民工返乡工作
  
  春节即将到来,各施工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的值班保卫工作,防止他人进入建筑工地进行偷盗和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做好民工工资的兑现工作,预防因民工讨薪造成的群访集访事件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民工安全返乡工作,防止民工在返乡的途中发生盗窃和交通事故,让民工安全返乡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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