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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教思政[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广东省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的通知

[接上页]

  3、提供33 X 50mm(即大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统一用信封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所在市、区(县级市)、学校、姓名。
  
  (二)送审材料的装订顺序为:1、推荐表;2、张榜公示材料(每人各1份);3、获奖证书;4、学籍表;5、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6、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表;7、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8、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缺少材料的一律退回)
  
  (三)候选人简表(见附件4),要制作成电子文档资料与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同时,按照候选人简表中学生序号的顺序,将各候选人的另外一份推荐表装订一并报送。
  
  (四)评审材料请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报送后不得另行补充、撤换,不按相关规定及统一格式要求报送的评审材料无效,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请将材料及时报送我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广东省中学省级优秀学生推荐表(略)
  
  2.2009~2010学年度广东省中学“三好学生”推荐表(略)
  
  3.2009~2010学年度广东省中学省级优秀学生、中学“三好学生”被推荐人简表(可依照格式自行印制)(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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