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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四)大力扶持蔬菜基地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对于保证蔬菜基地长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努力提高菜农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公司化运作的蔬菜基地建设。适当奖励规模经营的蔬菜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1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提高蔬菜产业科技服务水平。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和蔬菜专业机构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组建机制灵活的蔬菜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引种、试种、育种和营销一体化体系,政府每年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蔬菜新品种培育,生物技术开发,推进全市蔬菜栽培技术和品种不断更新,解决一家一户的种苗问题。以科技示范基地为平台,要积极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专业人才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提高蔬菜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三具备”,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具备技术指导水平、具备解决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能力;菜农要达到“三掌握”,即:掌握蔬菜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反季节蔬菜生产的基本技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操作规程。
  
  (六)加强流通体系的管理和建设。统一规划、优化环境,积极引导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参与市场建设,形成市、县、乡(镇)和主要产业区四级市场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大蔬菜经纪人和产销大户培育力度。通过中介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实现蔬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流通。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传输的网络化,逐步推广蔬菜产品网上交易。加强蔬菜专业协会的建设,以蔬菜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为载体,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蔬菜产业向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蔬菜产业市场竞争力。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市政府将蔬菜基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多方筹集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蔬菜产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也要相应列出专项资金予以配套,用于蔬菜产业发展。金融部门要按照“农户小额贷款,政府贴息一年”的办法给予扶持,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市蔬菜办公室负责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将蔬菜产业发展目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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