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统计局
【发文字号】 沈统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沈阳年鉴》(2010刊)编撰出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沈阳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由市政府主办的大型综合性资料工具书,是全面、逐年记载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巨大成果的大型书刊。该书自1985年创刊以来,已连续出版了25卷,对宣传沈阳、提高沈阳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以及为促进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年鉴》(2010年)的编撰出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重视《年鉴》的编撰出版工作,将《年鉴》作为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和新发展、新变化、新形象的重要窗口,指定专人负责选题和撰稿工作,并对稿件的内容和质量负责。
  
  二、各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稿件和图片,以保证《年鉴》按时出版。
  
  三、为全面实现年鉴的使用价值,各单位要协助编辑部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发行工作。
  
  
2010年1月18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