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工字[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季度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苏州热电有限公司、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苏州市区煤热价格联动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字〔2010〕13 号)的规定,我局审核了2009年第四季度煤炭价格的变动情况,经会商协调,现对2010年第一季度蒸汽价格公布如下:
  
  一、2010年第一季度的蒸汽销售价格为208元/吨。
  
  二、对于因资金(经费)等问题不能承担热管网投资建设费用的新用热力户的蒸汽价格为223元/吨。执行的期限仍按照我局《关于新扩建热网热力价格的批复》(苏价工字〔2001〕183号)文件的规定,由产销双方协商解决。
  
  三、对于超长供汽距离(指苏州热电有限公司供汽距离在大运河以北地区的用户、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汽距离超过8公里的用户)的蒸汽价格仍可另加收5元/吨。
  
  四、本通知自二○一○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
  
  
苏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