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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7
【实施时间】 2010-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
  
  郑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负责全市示范运营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2.制订落实电动汽车产业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政策;
  
  3.组织制定电动汽车运营方案。
  
  4.协调组织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日常工作。
  
  二、市科技局
  
  1.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第二批国家“十城千辆”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2.支持电动汽车重点企业建立各级工程技术中心,设立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重大科技专项;
  
  3.做好省电动汽车产业技术联盟基础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技术国家及地方标准制定。
  
  三、市公安局
  
  1.解决车辆牌照发放问题,制订电动汽车的车辆管理办法;
  
  2.做好警用纯电动巡逻车示范运营工作。
  
  四、市财政局
  
  1.按照省资金配套要求,设立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同研究制订采购生产整车以及促进企业提高本地配套率的补助办法。
  
  五、市城乡规划局
  
  负责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相关规划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土地计划安排、报批和供应工作;
  
  2.制订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用地保障措施。
  
  七、市国税局、地税局
  
  落实国家、省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八、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1.做好封闭区域内公务用车的示范运营工作;
  
  2.与规划、供电等部门协调区内充电站筹备工作。
  
  九、市供电公司
  
  1.投资建设充电站,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逐步向全市推广。
  
  2.做好行业工程车示范运营基础工作。
  
  十、市公交公司
  
  1.采购行业技术领先产品,制订公交示范运营整体方案并实施。
  
  2.配合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充电站的选址及建设工作。
  
  十一、市交运集团
  
  负责郑开城际公交示范运营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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