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9.建立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标准化充电站等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电池及充电站等设施的商业运营模式。2010年在郑州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示范充电设施,保证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营。2015年在市内基本形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保障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 10.设立技术联盟。加快电动汽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重点企业,围绕重大专项和重点课题,以多种形式,跨区域设立电动汽车技术战略联盟。 11.组建产业联盟。围绕纯电动汽车整车研发与市场化、产业化,推动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组建纯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加强关键技术、关键材料攻关,突破产业瓶颈,降低生产成本。 12.完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充电站等行业标准和有关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工作,建立检测、评价平台,保证电动汽车质量合格、产品安全。 四、政策措施 13.市财政安排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动汽车研发、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发展等。 14.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电动汽车项目,我市按照国家要求的比例配套支持;凡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我市按照1∶2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15.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政府财政性资金,要向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倾斜。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检测和产业化重点攻关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予以支持。 16.支持电动汽车企业享受高新技术、环保、新能源、节能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电动汽车的研发和示范运营,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7.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购置电动汽车参与示范运营,参与示范运营的单位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8.将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按规划用途给予用地保障。支持充电站运行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19.积极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动汽车研发、生产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支持骨干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合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担保机构为电动汽车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投资机构、私募投资基金和其他民间资金等各种资金投入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20.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郑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制定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好统筹协调和各项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