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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拆解处理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我委决定于2010年1月开始实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并列入中标企业考核范围。请各有关企业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申领凭证。中标回收企业应定期做好凭证使用计划,并以书面申请方式预先提出申请,我委根据申请企业备案回收网点及凭证使用情况审核并发放凭证。 二、报表。报表共两种,分别是《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月报表》(附件1)和《回收网点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报表》(附件2),可以从省经信委网站下载。 三、填写要求。中标回收企业须填写两种报表,拆解处理企业仅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月报表》相关栏目。报表填写必须指定人员负责,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且须企业负责人、填报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送要求。《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月报表》为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回收网点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报表》为半月报,应分别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首次报送内容除正常的月报和半月报外,同时须报送2009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凭证使用情况。请各有关企业要按时、保质填报报表,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省经信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月报表 2.回收网点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月报表(月)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凭证使用情况 份数 补贴金额 凭证号 开始号 结束号 凭证领取数量 其中:本月数量 凭证下发数量 其中:本月数量 凭证剩余数量 申报补贴凭证 其中:本月数量 已兑付凭证 其中:本月数量 尚未兑付凭证 其中:本月数量 作废凭证数量 其中:本月数量 已上缴作废凭证数量 其中:本月数量 拆解联回收数量 其中:本月数量 已审核拆解联数量 其中:本月数量 本月凭证使用说明 企业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2: 回收网点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报表(月份[上/下]半月)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日 网点名称 凭证领取数量 已使用凭证数量 剩余凭证数量 累计数量 本期数量 凭证开始序号 凭证结束序号 已兑付 未兑付 企业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