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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强化“一网多用”功能。增强农家店的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推进“一网多用”,鼓励农家店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运输业务,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强与邮政、供销、药监、烟草、粮食、畜牧、农业、文化、盐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合作和资源整合,支持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功能。各级邮政部门要把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与“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结合起来,把现有邮政农村服务网点及分支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提升为“农家店”或“农资农家店”。同时,要充分发挥在信息传送、运输、配送等方面的优势,抓紧建设完善“邮政物流连锁配送业务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市场经营和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城乡之间便捷高效优质的产品流通渠道。供销系统要把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和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现有网络系统的辐射作用,努力将原有农村基层店改造和提升为“农家店”或“农资农家店”。药监部门要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把农村“两网”建设工作与“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结合起来,积极鼓励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专柜设进 “农家店”,依托“农家店”把经营网络延伸到广大农村,既丰富“农家店”的服务功能,又让农民便利买药、买到放心药。烟草系统要积极研究把村级农家店作为卷烟的销售终端纳入到烟草系统销售网络中,解决香烟的销售问题。同时,粮食部门的粮油供销网络、畜牧部门的饲料配送网络以及农业、文化、盐业等其他网络都可以整合进来。 (三)增强配送能力。强化对配送中心建设的规划引导,充分考虑网络承载能力、服务半径区域经济的不同情况,按照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加快配送中心改造建设,着力提升功能、增添配送设施、提高配送效率,以充分发挥县级配送中心作为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的“枢纽站”作用。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品种,使全市综合配送率达到80%以上,增强配送中心对农家店持续发展的组织服务能力。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打造工商联手、农商对接的平台,促进规模发展,降低流通成本。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承办企业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快建设电子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配送中心购进、库存、销售及门店管理信息系统。到2010年底,乡级店和直营店要全面实现电子联网销售管理,有条件的村级店要配置信息终端。同时要积极整合农村信息化资源,发挥农家店信息服务功能,推进网上采购销售,扩大农产品销售。 (五)加强主体培育。把选择好、培育好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关键,采取引进大中型商业连锁经营企业和培育本土流通企业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把好“进入关”,支持供销、邮政、电信、医药等企业共同参与,切实把有志于开拓农村市场、有积极性和社会责任、实力较强的流通龙头企业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主体,加强管理,跟踪服务,加快培育。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村村农家店建设是新形式下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灾后重建的客观要求,也是助农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便民惠民的必然选择。省政府将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的目标管理内容,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政府进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区)政府要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对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予以支持。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485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简化农家店办证程序,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证以及特殊商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要给予配送中心用地保障,加强对农家店建设的信贷支持,为农家店全覆盖和方便企业开展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对纳入规划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严格按财政部、商务部的补贴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