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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文[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电煤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目前,全国范围电煤紧张状况日趋加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煤应急保障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电煤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沈庆怀(副市长)
  
  副组长:
  
  罗慧(市长助理)
  
  许新皎(市政府秘书长)
  
  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
  
  徐聪(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亚利(市煤炭局局长)
  
  曹忠良(交通局副局长)
  
  郭克娜(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来安(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民(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牛宇柯(市优化办主任)
  
  郑瑞晨(市供电公司经理)
  
  韩会宾(洛阳火车站副站长)
  
  张云芳(洛阳车务段副段长)
  
  蔡卫平(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大队长)
  
  李乃东(大唐洛阳热电厂副厂长)
  
  关伟卫(大唐首阳山电厂副厂长)
  
  王昌林(阳光热电公司燃料部经理)
  
  白志端(市热力公司经理)
  
  王和平(高新区热力公司经理)
  
  洛阳市电煤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煤炭局副局长王娈任办公室主任,发改委运行局局长李德留任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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