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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林业局
【发文字号】 苏林函[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6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响水县新港滩涂围垦项目立项意见的复函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征求响水县新港滩涂围垦项目立项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围垦沿海滩涂有利于推动沿海经济发展,缓解土地资源紧缺状况。如该围垦项目符合省滩涂开发规划,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围垦方案。
  
  二、灌河口是我省重要的河口湿地,其附近滩涂支撑着丰富的湿地生物多样性,特别为众多的迁徙鸟类提供了重要的自然栖息地。随着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增多,自然栖息地正日益减少。拟围垦滩涂紧邻灌河口,且临近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项目的实施要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监测措施,减少对灌河口湿地及候鸟的影响。同时在以后的滩涂围垦规划中,注意加强对重要河口湿地的保护。
  
  三、匡围后土地的规划利用应禁止污染性项目的进入,除主要用于水产养殖或农业种植外,应将生态防护林建设纳入围垦后土地利用规划,以加强沿海生态防护体系建设,提高沿海防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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