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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人社办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09
【实施时间】 2010-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7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9、专业技术职务(称):填经人事(职改)部门正式批准或授权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称)。
  
  名称要按国家公布的职务名称规范填写。
  
  10、工作单位:指人选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全称为准)。
  
  11、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1965.09。
  
  12、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3、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私营/合资/外资/其它
  
  14、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党政最高职务;高等院校党政职务只填至校(院)、系两级。
  
  15、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社会科学其它
  
  自然科学其它 中小学教育
  
  16、联系电话:按区号 - 总机号 - 分机号形式填写,如028-86740085-2118。
  
  17、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8、突贡年份:被人事部(含原国家科委)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19、博导年份:被有关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20、进博站年: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作博士后的年份。
  
  21、特贴年份:被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年份。
  
  22、省部年份: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部委批准位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年份。
  
  23、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24、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时间。
  
  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25、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指是否担任各级科技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在全国性、全省性学术、技术组织的任职情况。
  
  26、关于成果获奖和获专利情况的填写。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获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家部委批准奖励的情况。获奖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
  
  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其它省部级(填写出具体奖种名称)
  
  成果获奖等级和排名、获专利排名应按奖励证书的等级和排名、专利证书的排名填写。个人独自获得的,排名栏填“1”;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年度填获得年份。
  
  27、关于获基金资助情况的填写。基金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省部级科学基金
  
  其它种类科学基金(填写出具体基金名称)
  
  等级、排名、年度同成果获奖和获专利情况填写。
  
  28、主要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何时何地在何单位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何时何地在何单位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及管理职务。
  
  29、代表论文、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水平及成就的论文、著作,注明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及本人在其中的排名。排名按发表或出版时排名填写。
  
  30、水平、贡献、效益:指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摘要限300字以内,含标点。
  
  31、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该项共有二个表,扼要填写本人正在从事或已有详细计划的科研项目(课题)的情况。
  
  32、年度学术、技术计划:该项共有二个表,扼要填写本人本年度的学术、技术活动计划。
  
  33、推荐单位(团体、带头人)意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写出具体意见。限500字以内。
  
  34、由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的后备人选,不填写“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团体)、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意见”。
  
  附件2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学科、专业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O年印制
  
  
  
  说 明
  
  1、本目录供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管理使用。
  
  2、本目录中:一至十二所列为学科、专业门类,1至82所列为一级学科、专业,其余所列为二级学科、专业。
  
  3、本目录所列学科、专业分为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学科六个学科、专业领域。学科、专业领域与学科、专业门类的对应关系为:
  
  自然科学:理学;
  
  工程科学技术:工学;
  
  农业科学技术:农学;
  
  卫生科学技术: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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