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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7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开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认真做好各县区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区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各县要编制本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土地开发利用、城镇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工作;各区政府主要是配合市里编制必要的专项规划,是否编制本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自行决定。要深化县区级规划改革,更多地研究与本县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要立足当地实际,谋划提出一批关系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有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关系群众生活生产的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以及政策措施有机对接。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根据省里安排,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2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和调研,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提出希望纳入全国、全省“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及重大项目的重点内容。
  
  第二阶段:从2010年年初到下半年市委提出“十二五”规划建议前,在继续深化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并完善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形成规划纲要框架。组织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研究提出纳入我市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围绕《规划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全市人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同步协调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市委提出“十二五”规划建议到2011年市人代会召开前。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完成《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做好《规划纲要》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跨度时间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及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决定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完成。
  
  各县区、开封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根据各自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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