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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司法局,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厅党委工作部署,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收到良好效果,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这是厅党委高度重视和全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也凝聚着新闻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人〔2008〕103号)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新闻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的通知》(豫司文〔2008〕123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表彰的项目 1、200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集体数量及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共计16个,其中,省辖市司法局6个、省属监狱8个、省属劳教所2个。 2、评选标准 (1)党委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得力,机构健全,设施配备到位,宣传成效显著。 (2)以省厅2009年全年宣传工作情况通报为主要依据,在通报排名中居于领先位次,省辖市司法局排名前10位、省属监狱排名前15位、省属劳教所排名前3位的单位具有申报资格,并参考全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3)新闻宣传工作在上大报、上大稿上有突出表现,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 (4)宣传效果好,重要稿件被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批示,或在中央级媒体发表头版头条,或引起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显著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知名度和干警队伍形象。 (5)主动策划新闻事件报道,提供新闻线索,能及时汇总、及时报告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个人奖励 1、个人奖励数量 个人奖励共计48人,其中,个人嘉奖35人,个人三等功10人,个人二等功3人。 2、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宣传报道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观点,能正确理解和坚决贯彻厅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发表重要稿件。 (3)工作成效显著,新闻稿件得到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相关批示,或在中央及省级媒体发表头版头条,或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司法行政工作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廉政勤政,作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2008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5)宣传工作成绩显著的干警可以推荐申报个人嘉奖,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可以推荐申报个人三等功,对宣传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可推荐申报个人二等功。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先表彰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设定的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领导,切实把申报表彰工作做好。 2、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质量。 3、要在本地本单位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如实填入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内,不另附事迹材料。审批表一式3份,于2010年1月22日前报厅宣教处。上述材料要求使用A4纸打印。 联系人:郭喜玲 电话:0371-65900411 附件:1.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2.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 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单位全称 单位级别 主要负责人 人数 曾获奖励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呈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批准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 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姓名 性别 近期1寸 免冠彩色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出生年月 单位及职务 籍贯 学历学位 曾受何种奖励或处分 工 作 简 历 主要事迹 主 要 事 迹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呈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批准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