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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任[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经市政府同意,聘任:刘敬民为第二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继东为第二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王荣梅为第二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山、李富莹、王晓明、张国强、张岩、周荣、王仰东、徐长明、李峰、庞雷为第二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于安、王万华、王天华、王轶、王家路、王锡锌、王磊、王燕、龙翼飞、刘飞、刘莘、何海波、余凌云、佟丽华、李延荣、李显冬、李洪积、杨小军、杨伟东、杨建顺、沈岿、陈端洪、周汉华、金国坤、姜万荣、姜明安、赵久田、莫于川、湛中乐、程洁为第二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聘期三年。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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