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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7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认真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时、充分掌握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月报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市水电职业学院、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月报工作,于每月25日前通过重庆水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qsloa.com)报送当月安全事故月报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办安监〔2009〕112号)要求,为保证水利系统安全报表的一致性,从2010年1月起,原报送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改为报送《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见附件1)。
  
  二、继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季报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工作。“六定一管”项目及由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所管理的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各区县(自治县)报送。属市水投集团直接管理的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市水投集团报送。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周报(附件2、附件3)务必在每周五17:00前通过“重庆水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qsloa.com)报市局科技处(安办)。
  
  二是要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季报工作。市水投集团、局办公室、市水文局、市河道管理站、市水电设计院、市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市水利公司、市水电建设公司及其他有关局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报送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水科〔2009〕15号)要求,于每季度的次月5日前向科技处(局安办)报送《水利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5),以便局安办汇总后向市政府安委会报送。
  
  三、进一步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市水投集团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市局《关于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渝水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渝水科〔2007〕10号)规定的流程、时限(附件6)等要求,采用统一制式的安全事故快报表(附件7)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并注意做好事故情况的续报、补报工作,以利于掌握事故后续情况。
  
  四、严肃纪律,严格奖惩
  
  市水利局将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安全生产月报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资料等行为实行通报制度,并将通报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将加大年终“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扣分力度,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建议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
  
  附件:
  
  1.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
  
  2.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表
  
  3.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周报表
  
  4.重庆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5.重庆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6.重庆市水利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快报流程(略)
  
  7.重庆市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事故发生时间
  
  发生事故单位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事故简要情况
  
  
  
  名称
  
  类型
  
  
  
  
  
  
  
  
  
  
  
  
  
  
  
  
  
  
  
  
  
  
  
  
  
  
  
  
  
  
  
  
  
  
  
  
  
  
  
  
  
  
  
  
  
  
  
  
  
  
  
  
  
  
  
  
  
  
  
  
  
  
  
  
  
  
  
  单位负责人签章: 部门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
  
  填表说明:
  
  一、单位类型填写(填写类型代号):1、水利工程建设;2、水利工程管理;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4、水文测验;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6、水利科学研究实验与检验;7、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8、其他。
  
  二、重伤事故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定性
  
  三、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确定。
  
  四、事故类别填写内容为(填写代号):1、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煤层爆炸;16、其他爆炸;17、容器爆炸;18、煤与瓦斯突出;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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