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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0年1月12日,省政府以鲁政函民字〔2010〕1号文批复我市,同意撤销利津县利津镇,设立利津街道办事处和凤凰城街道办事处,并将北宋镇的19个行政村划归凤凰城街道办事处;撤销北岭乡、虎滩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盐窝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利津镇的西双井、东双井、后张窝、前张窝、买河、王庄东、王庄西、卜家庙、后十四户、前十四户、姜家庄、扈家滩、东坡庄、西坡庄、太平庄、韩大庄、大李庄、小李庄、蒋家庄、大刘夹河、小刘夹河、王家夹河、宗家夹河、庄科、梁家庄子、安家庄、小李夹河、大李夹河、马家夹河、张家夹河、赵家夹河、齐家夹河、毕家庄、崔家庄、东关、豆付巷子、新合、张家滩、大马家、大门张、官庄、黄家、菜园、崔林、宋孟、枣园、韩牛、后宋、北张、刘庄、孟家坦、大北街、北关、后北街、前北街、东街、东南街、西南街、西街、石家庄、西王、三里庄、西关等63个行政村划归利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利津镇政府驻地。 二、将原利津镇的姚刘、西綦、左家、西魏、彭家、十里堡、东魏、徐集、大庄、前刘、西冯、南张、满家、孙家、小王家、小高、牟家、柏茂张、丁坊、大高、崔湾、前宋、北于、苏楼等24个行政村和北宋镇的店子、赵庄、北朱、吴苟李、东尹王、西尹王、西朱、西李、双高、双李、常家、胥家、南楼、庄家、大胡、东孙、大田、东潘、陈家等19个行政村,共43个行政村划归凤凰城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吴苟李村。 利津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批复精神,及时调整和制定加快两街道办事处和盐窝镇的建设规划,加强指导,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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