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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爱卫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无烟环境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爱卫会、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卫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无烟环境工作的通知》京卫办[2009]5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要求,市爱卫会、市卫生局决定近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自接到本通知开始至2010年2月30日前。
  
  二、督导内容
  
  1、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执行市政府《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和落实卫生部、市卫生局两个文件情况。重点检查有无控烟工作计划、部署、方案;是否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无相关的禁烟规定;有无下发相关工作通知等。
  
  2、各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有无控烟管理相关机构或专人负责;有无控烟的计划和措施;室内区域有无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室外区域有无设置吸烟区及引导标志;日常控烟宣传及巡查情况;是否开展戒烟服务。
  
  三、督导方式
  
  由各区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督导以暗访为主。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爱卫办、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按文件要求建立控烟督导机构,制定计划、加强部门协调和日常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若干规定》的情节和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2、督导活动根据辖区特点,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内容,并认真填写督导检查记录表(表样附后)。
  
  3、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进行本次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以暗访方式为主,现场检查不应少于2人,可采取录像、照相保留资料,重在了解现有的实际情况。
  
  4、各区县对本次督导资料要进行汇总、分析,要注重总结典型单位和人员在控烟工作中的经验,根据辖区特点对检查结果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反馈、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控烟宣传和指导。区县爱卫办于3月15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我办。
  
  请各区县爱卫会、卫生局认真组织落实,为今年全面开展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建设督导检查表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表一
  
  卫生行政机构无烟环境建设督导检查表
  
  区(县)
  
  
  
  
  
  单位名称
  
  控烟组织
  
  工作计划、方案及部署
  
  专(兼)职人员
  
  工作文件
  
  内部规定
  
  禁烟情况
  
  禁烟制度
  
  
  
  成立
  
  未成立
  
  有
  
  无
  
  有
  
  无
  
  下发
  
  未下发
  
  有
  
  无
  
  无烟
  
  有烟
  
  有
  
  无
  
  
  
  
  
  
  
  
  
  
  
  
  
  
  
  
  
  
  
  
  
  
  
  
  
  
  
  
  
  
  
  
  
  
  
  
  
  
  
  
  
  
  
  
  
  
  
  
  
  
  
  
  
  
  
  
  
  
  
  
  
  
  
  
  
  
  
  
  
  
  
  
  
  
  
  
  
  
  
  
  
  
  
  
  
  
  
  
  
  
  
  
  
  
  
  
  
  
  
  
  
  
  
  
  
  
  
  
  
  
  
  
  
  
  
  
  
  
  
  
  
  
  
  
  
  
  
  
  
  
  
  
  
  
  
  
  
  
  
  
  
  
  
  
  
  
  
  
  
  
  
  
  
  
  
  
  
  
  
  
  
  
  
  
  
  
  
  
  
  
  
  
  
  
  
  
  
  
  
  
  
  
  
  
  
  
  
  
  
  
  
  
  
  
  
  
  
  
  
  
  
  
  
  
  
  
  
  
  
  
  
  
  
  
  
  
  
  
  
  
  
  
  
  
  
  
  
  
  
  
  
  
  
  
  
  
  
  
  
  
  
  
  
  
  
  
  
  
  
  
  
  
  
  
  
  
  
  
  
  
  
  
  
  
  
  
  
  
  
  
  
  
  
  
  
  
  
  
  
  
  
  
  
  
  
  
  
  
  
  
  
  
  
  
  
  
  
  
  
  
  
  
  
  
  
  
  
  
  
  
  
  
  
  
  
  
  
  
  
  
  
  
  
  
  
  
  
  
  
  
  
  
  
  
  
  
  
  
  
  
  
  
  
  
  
  
  
  
  
  
  
  
  
  
  
  
  
  
  
  
  
  
  
  
  
  
  
  
  
  
  
  
  
  
  
  
  
  
  
  
  
  
  
  
  
  
  
  
  
  
  
  
  
  
  
  
  
  
  
  
  
  
  
  
  
  
  
  
  
  
  
  
  
  
  
  
  
  
  
  
  
  
  
  
  
  
  
  
  
  
  
  
  
  
  
  
  
  
  
  
  
  
  
  
  
  
  
  
  
  检查人员:
  
  附表二
  
  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建设督导检查表
  
  区(县)
  
  
  
  
  
  单位名称
  
  控烟组织
  
  工作计划、方案及和措施
  
  禁烟标志
  
  禁烟制度
  
  宣传情况
  
  巡查队伍
  
  室外吸烟区
  
  吸烟区引导标志
  
  戒烟服务
  
  内部规定
  
  是否无烟单位
  
  
  
  
  
  成立
  
  未成立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设
  
  未设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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