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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申请》(广光银发[2009]6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兼业代理人名称 兼业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 兼业代理人 登记编号 营业地址 代理险种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69814852-4 4406006981485200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三路8号雅居乐花园2区商铺P39-42号 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