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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闽政办〔2008〕217号)精神,结合各县(市、区)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实际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09〕184号)中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及屠工管理区域的划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 全市总体设置规划屠宰场、点75个,其中屠宰场18个、屠宰点57个。总体要求是泉州肉品加工厂达到部颁四星级标准,县(市)城区达到部颁一星级标准。今后各县(市、区)设置规划的屠宰点在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的基础上,通过验收能够达到部颁一星级以上标准的,可以升格为屠宰场。未纳入规划的屠宰点待市级重新换牌发证结束后予以关闭。安溪、永春、德化等相关县(市、区)要进一步推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市级:设置泉州肉品加工厂1个。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将保证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的万安、双阳街道;石狮市的凤里、湖滨街道,灵秀、宝盖镇;晋江市的青阳、梅岭、西园、新塘街道,陈埭、西滨、池店镇;南安市丰州镇等区域内居民的猪、牛、羊产品需求。 鲤城区、丰泽区现设有牲畜定点屠宰场、点4个(设市区宝洲路屠宰场1个,城东、浮桥、江南屠宰点各1个),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全部关闭。 洛江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个(设河市屠宰场1个,马甲、罗溪屠宰点各1个),万安开发区屠宰点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泉港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8个,(设南埔、峰尾屠宰场各1个,山腰、河阳、前黄、涂岭、海滨、驿坂屠宰点各1个);石狮市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个(设永宁屠宰场各1个,祥芝、蚶江屠宰点各1个),灵秀屠宰场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晋江市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个(设安海屠宰场1个,罗山、东石、英林、金井、深沪、龙湖、永和、内坑、紫帽屠宰点各1个),灵源街道的猪肉需求由安海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现有晋江中心市区的青阳肉联厂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惠安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5个(设螺城北关、东园屠宰场各1个,螺阳、黄塘、紫山、小乍、洛阳、张坂、崇武、山霞、涂寨、东岭、东桥、净峰、辋川屠宰点各1个);百崎乡的猪肉需求由东园屠宰场负责供应。 南安市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6个(设城区,洪濑、官桥、诗山、石井、梅山屠宰场各1个,水头、省新、金淘、码头、康美、东田、罗东、仑苍、英都、红梅、丰州屠宰点各1个),其中溪美、柳城、美林、霞美街道的猪肉需求由城区屠宰场(联兴牲畜屠宰有限公司)负责供应;雪峰开发区的猪肉需求由康美屠宰点负责供应;乐峰镇的猪肉需求由罗东屠宰点负责供应;丰州镇屠宰点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安溪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6个(设城区屠宰场1个,湖头、剑斗、西坪、虎邱、官桥屠宰点各1个);凤城、城厢、镇、参内乡的猪肉需求由城区屠宰场负责供应。 永春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2个(设城区、苏坑屠宰场各1个,东平、蓬壶、湖洋、岵山、介福、下洋、坑仔口、一都、达埔、东关屠宰点各1个);桃城、五里街、石鼓镇猪肉需求由城区屠宰场负责供应。 德化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设城关屠宰场1个),建成后产品覆盖龙浔、浔中、三班、雷锋、龙门滩镇及盖德、国宝乡等7个乡镇。现有的顺发、顺利、龙门、裕民、兴畜、兴牧6个屠宰点待城关屠宰场建成投产后全部关闭。 二、农村屠工管理区域的划定 根据《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省经贸委《关于实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的意见》,对我市未列入设置规划和暂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乡(镇)和部分设置规划定点屠宰场、点乡(镇)的边远农村,以及不能纳入定点屠宰管理的行政村全部实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经各县(市、区)审核上报,全市涉及的58个乡(镇)共59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具体分布区域如下: (一)洛江区(4个乡镇共17个村) 虹山乡:松角山村、白凤村、虹山村、苏山村、前坂村; 罗溪镇:双合村、广桥村、钟山村、大路脚村、洪泗村、东方村、三村村、安内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