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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许可[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旅游客运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北部新区港航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旅游客运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请示》(渝新港发〔2009〕58号)收悉。2009年12月9日,我局总工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09年12月22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旅游客运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旅游客运码头工程项目。所在区域河道洪水评价标准100年一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客运广场地坪高程195.0m,高于三峡成库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92.31m,满足防洪标准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
  
  北部新区大竹林旅游客运码头位于嘉陵江下游左岸北部新区大竹林镇,工程拟建330客位客运泊位2个,占用岸线长约150m,两趸船中心间距55m。码头主要由趸船、钢跳趸船、钢跳板、下河梯步、陆域平台和进港公路组成;布置二级客运平台,一级平台高程175.0m,二级平台高程195.0m,分别通过宽7.5m的下河公路和进出港公路与后方规划的金海大道连接。下河梯步两条,每条宽5.0m,一级平台以下坡比均为1:2.5,一、二级平台间坡比为1:2,人行梯步两侧为坡比1:2护坡。
  
  工程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如下:
  
  大竹林码头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控制点
  
  坐标
  
  备注
  
  
  
  X(m)
  
  Y(m)
  
  
  
  A
  
  3279392.065
  
  35640540.813
  
  客运广场
  
  
  
  B
  
  3279360.280
  
  35640516.529
  
  
  
  C
  
  3279402.778
  
  35640460.906
  
  
  
  D
  
  3279364.827
  
  35640510.578
  
  下河梯步
  
  
  
  E
  
  3279278.619
  
  35640444.699
  
  
  
  F
  
  3279398.225
  
  35640466.866
  
  
  
  G
  
  3279312.009
  
  35640400.994
  
  
  
  H
  
  3279434.691
  
  35640337.191
  
  下河公路
  
  
  
  I
  
  3279378.424
  
  35640410.836
  
  
  
  1
  
  3279243.579
  
  35640443.096
  
  趸船
  
  
  
  2
  
  3279267.864
  
  35640411.312
  
  
  
  3
  
  3279276.970
  
  35640399.392
  
  
  
  4
  
  3279301.255
  
  35640367.608
  
  三、码头客运楼作为需要保护的永久建筑物,客运楼地坪高程必须提高至100年一遇洪水位196.37m以上,你单位还要注意协调处理好有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为维护河道生态性,在工程亲水面,必须现场浇筑植生型生态混凝土,避免河床长期裸露和被洪水冲刷。
  
  四、工程开工前,由市水文局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你司要自觉接受北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及我局的监督管理;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要及时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市河道管理站参与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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