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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许可[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苗圃渡口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北部新区港航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重庆市北部新区苗圃渡口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请示》(渝新港发〔2009〕58号)收悉。2009年12月9日,我局总工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09年12月22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北部新区苗圃渡口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重庆市北部新区苗圃渡口改扩建工程项目。所在区域河道洪水评价标准100年一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
  
  本工程由新建1#泊位和改建下河公路两部分组成。1#泊位主要由趸船、钢跳趸、钢跳板、下河梯步组成。码头前沿布置一趸船,下河梯步宽5.0m,坡比1:2.5,顶高程179.00m, 底高程170.00m;下河公路上端起于拟建1#泊位停车场,高程179.00m, 下端止于嘉陵江河岸169.50m高程处;另在码头前沿开挖港池,开挖高程至166.77m。
  
  工程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如下:
  
  苗圃渡口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控制点
  
  1954年北京坐标系
  
  备注
  
  
  
  X(m)
  
  Y(m)
  
  
  
  A
  
  3287086.765
  
  35641051.533
  
  下河公路
  
  
  
  B
  
  3287044.068
  
  35641084.923
  
  
  
  C
  
  3286954.340
  
  35641101.259
  
  
  
  D
  
  3286970.191
  
  35641078.890
  
  停车场
  
  
  
  E
  
  3286955.865
  
  35641099.378
  
  
  
  F
  
  3286906.693
  
  35641064.997
  
  
  
  G
  
  3286921.018
  
  35641044.509
  
  
  
  H
  
  3286937.409
  
  35641055.969
  
  下河梯步
  
  
  
  I
  
  3286956.319
  
  35641028.924
  
  
  
  J
  
  3286979.503
  
  35640960.863
  
  趸船
  
  
  
  K
  
  3287012.285
  
  35640983.783
  
  
  
  1
  
  3286957.152
  
  35640873.145
  
  港池开挖
  
  
  
  2
  
  3286963.852
  
  35640965.795
  
  
  
  3
  
  3287096.479
  
  35641058.527
  
  
  
  4
  
  3287151.146
  
  35641044.485
  
  
  
  5
  
  3287101.456
  
  35640981.623
  
  
  
  6
  
  3286999.985
  
  35640929.680
  
  三、你单位要注意协调处理好有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为维护河道生态性,在工程亲水面,必须现场浇筑植生型生态混凝土,避免河床长期裸露和被洪水冲刷。
  
  四、工程开工前,由市水文局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你司要自觉接受北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及我局的监督管理;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要及时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市河道管理站参与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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