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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交通局《关于转报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温交〔2009〕239号)悉。经研究,决定由省公路管理局主持召开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省发改委,厅质监局,温州市交通局、公路处、质监站,乐清市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乐清市其他有关单位由乐清市政府确定并通知)。 二、会议时间:2010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乐清市交通局。 四、会务工作委请乐清市交通局办理。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陆水军,电话:0571-87813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