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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北岸接线工程部分路段软土地基处理设计变更的批复

嘉兴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转报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北岸接线工程部分路段软土地基处理设计变更的请示》(嘉交〔2009〕245号)悉。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嘉兴段)项目,经交通运输部《关于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8〕360号)和我厅《关于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北岸接线施工图设计(土建部分)的批复》(浙交复〔2009〕70号)批准,2009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但因受征地拆迁滞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软土地基在短期内难以正常展开施工,故要求设计变更。经研究,现就有关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桥头及箱通路段软基处理方案变更问题
  
  有关桥头及箱通路段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为塑板+超载预压后二次开挖(原设计预压期为12个月)的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征地拆迁滞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造成此类路段难以按计划展开施工,导致后期预压期不够。为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同时考虑到预应力管桩等处理方式相对于塑板+超载预压的处理方式更易控制施工质量和工后沉降等,同意项目业主提出的变更设计方案,将部分目前尚未施工的,原设计采用塑料排水板+超载预压的桥头及箱通路段(共25段,处理段落长度为1.168 km),调整为预应力管桩(共20段,处理段落长度为0.9602 km),水泥搅拌桩(共4段,处理段落长度为0.1878 km),套管桩(共1段,处理段落长度为0.02 km)处理。
  
  二、关于部分桩承式和复合地基处理路段进行优化调整问题
  
  设计单位借鉴已建高速公路的部分监测成果及本项目已施工的部分管桩和塑料套管桩的承载力试验结果,通过进一步的计算分析,提出在处理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对间距、布桩方式等作进一步动态优化调整,使此类路段的软基处理更具合理性和经济性。经研究,同意将部分原设计采用预应力管桩、塑料套管桩或水泥搅拌桩的路段,在保持原有处理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优化调整部分设计参数,如间距、布桩方式等。
  
  三、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组织变更路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实施
  
  附件: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金秀丽,电话:0571-878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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